快遞放在門衛處丟失,誰的責任(快遞放在門衛處丟失,是誰的責任)
快遞放在門衛室被弄丟了怎么辦
快遞丟掉是一件比較常見的事情,其中放在門衛室的快遞丟了也是其中一種現象,面對這樣的情況該怎么辦呢
第一,保持平常心,快遞被弄丟了總有一方是會給出解決辦法的
第二,門衛室是有監控的,可以看一下擺放快遞的地方是否在監控的范圍之內
第三,跟門衛室和快遞員兩邊都確認一下,快遞是不是確認是存放在門衛室這邊了
第四,是不是有人不小心把快遞拿錯了,一般拿快遞的時候我們是需要登記一下的
第五,快遞員在存放快遞錢有沒有經過自己的允許,如果沒有的話快遞員是有相當的責任的
第六,還有一種可能是快遞員先統一發了信息說快遞放在門衛處了,但實際還在趕過來的路上
快遞放保安室不見了責任在誰
快件放門衛丟失可以索要賠償,但是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賠償的責任人。
第一,如果快件上面的收件人是門衛的話,快遞公司不承擔責任,因為其已經完成該運輸合同的義務。
第二,如果快件上的收件人非門衛,而且收件人沒有告知快速公司門讓衛代收的話,那么收件人可以找快遞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損壞賠償責任,快遞公司賠償后,可以向門衛追償。
第三,如果快件上的收件人非門衛,收件人授權門衛代收,快遞公司是不承擔責任的,收件人可以直接找代收人(門衛)承擔責任。
如果是網購包裹丟失,這個處理起來比較簡單,直接找賣家,賣家會自行處理:補發或退款。如賣家不予處理或處理不滿意,可以在溝通無解的情況下請網購平臺官方介入。如果是私人郵寄包裹,這個處理起來相對復雜。
首先請寄件方提供郵寄單(或快遞單號)及有效證件到當地快遞點進行索賠處理。如對當地快遞點索賠結果不滿意,可聯系快遞公司客服進行處理。如對快遞公司索賠結果不滿意,或者快遞公司無法按照事先約定賠償的情況,可以請求司法介入。關于索賠標準,各快遞公司均有規定,按照寄件時約定的賠償條款進行索賠即可。
快遞放門衛丟了一般怎么處理
1.多等一天快遞放門衛丟了,再等一天,仔細去門衛找找,可能拿錯送回或者延遲送到。
2.賣家補發快遞放門衛丟了,可以找網絡賣家商量補發或退款。
3.投訴快遞公司快遞放門衛丟了,如果沒有協商過快遞小哥直接放門衛丟失,可以投訴快遞公司丟件賠償。
4.物業客服協商快遞放門衛丟了,如果讓快遞小哥放門衛造成丟件,可以找物業客服協商解決。
總結:關于快遞放保安室不見了責任在誰這個問題,1.快遞公司責任,2.業主責任
法律依據: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快遞放門衛丟了誰負責
法律分析:將快遞包裹放在門衛處等導致包裹丟失的,快遞公司要擔責。
收件人同意快遞員將包裹放在小區物業管理處或單位門衛室,如物業管理人員與單位門衛沒有簽收包裹,則物業與業主、單位與職工之間沒有形成保管合同關系。如果包裹丟失了,由于通常情況下,小區物業與單位門衛都是無償管理,則只要其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哪怕有疏忽大意,都無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九條 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受托人超越權限造成委托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快遞員打電話告訴我快遞放在門衛了,我去取貨的時候快遞丟了,誰負責任?門衛都是些老大爺,沒有在快遞
如果快遞在未通知你或電話告知你,你也不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快遞送至門衛造成丟失,應該是屬于快遞的責任,因為正常情況下快遞應按照配送地址上填寫的地址將快遞交給你。
如果快遞員已經提前告知過你并告知可能存在丟包情況下,但是你仍然同意放置門衛,就是你個人的責任,因為快遞員已經經你同意配送到位了。關于門衛那邊,因為你或快遞方和門衛并未形成真正的委托關系(即門衛未收取任何利益)情況下,不管如何,門衛沒有相關保管義務的。
簽收新規
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服務》國家標準明確叫停了“先簽字后驗貨”的規定,一直是消費者所詬病的“先簽字后驗貨”行為有望終結。
于2012年5月1日起實施的《快遞服務》國家標準規定,快遞公司收派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應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對于代收貨款快件,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快件,收件人可先驗收內件再簽收。驗收時,可對內件外觀和內件數量進行清點,但不能對內件進行試用或進行產品功能測試。這一規定意味著,快遞公司將無權要求消費者“先簽字后驗貨”。
快遞放門衛丟失誰的責任
快遞放門衛丟失,快遞主人承擔主要責任,門衛所在的公司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快遞公司不承擔責任。如果快遞沒有保價的,一般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根據法律規定,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
快遞放到門口被偷算誰的責任
快遞員把快遞放門口丟了,由快遞公司要承擔責任。除非是收件人同意快遞員將包裹放在門口丟了,這時則由收件人承擔責任。收件人只要其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沒有簽收包裹的情況下快遞員把快遞放在門口,快遞公司就需要承擔損失。
收件人同意快遞員將包裹放在小區物業管理處或單位門衛室,如物業管理人員與單位門衛沒有簽收包裹,則物業與業主、單位與職工之間沒有形成保管合同關系。
如果是由于快遞員的責任導致的快遞丟失,則應當由快遞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原因在于貨物運輸合同的相對方是快遞公司,快遞員只是履行職務行為,不是合同相對方。如果不是由于快遞公司方責任導致的快遞丟失,例如:因為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收件人個人過錯原因等,則快遞公司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快遞員要進行賠償,并且賠給支付寄件人或者寄件人指定受益方。賠償分兩種情況:
1、已經繳納保價費的,按照實際損失價值,但不高于最高報價金額進行理賠;
2、沒有繳納保價費的,按照郵政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以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一條 【收貨人檢驗貨物】收貨人提貨時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檢驗貨物。對檢驗貨物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檢驗貨物。收貨人在約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未提出異議的,視為承運人已經按照運輸單證的記載交付的初步證據。
第八百三十二條 【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滅失的責任承擔】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百三十三條 【確定貨物賠償額】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快遞暫行條例》
第二十七條 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快遞在門衛室丟了誰的責任
法律主觀:
快遞放在門衛室丟了,責任如下:
1、快遞放在門衛處丟失,由快遞公司承擔責任。
2、收件人同意快遞員將包裹放在小區物業管理處或單位門衛室的,由收件人自行承擔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條
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三條
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快遞放門衛丟失誰的責任
1、快遞放在門衛處丟失,由快遞公司要承擔責任。
2、收件人同意快遞員將包裹放在小區物業管理處或單位門衛室,如物業管理人員與單位門衛沒有簽收包裹,則物業與業主、單位與職工之間沒有形成保管合同關系。
3、即使物業管理人員與單位門衛簽收了包裹,根據合同法“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規定,如果包裹丟失了,由于通常情況下,小區物業與單位門衛都是無償管理,則只要其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哪怕有疏忽大意,都無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由于是收件人同意快遞員將包裹放在門衛室,這時則由收件人承擔責任。
4、快遞包裹丟失不宜按照現在實踐中普遍采用的郵政法的“三倍資費損失”進行賠償,而應根據貨物的實際損失要求賠償。
快遞員把快遞放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貨物到達后,快遞員應通知收件人并當面送達。快遞員未通知或未送達收件人,導致貨物滅失的,快遞公司承擔責任。如收件人不在家或無法取件,快遞員應將快件放置于收件人指定的地點,或取得收件人的同意后放置于某地點。如收件人指定將快件存放于門衛、收發室、物業管理辦公室,這些地方不同意存放的,收件人與這些地方不形成保管合同關系,快件滅失的責任由收件人自行承擔。
如門衛、收發室、物業管理辦公室同意存放快件的,收件人和這些地方形成保管合同關系。因該保管為無償保管,如快件丟失,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條
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第四十六條
郵政企業對平常郵件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平常郵件損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第四十八條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給據郵件損失,郵政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價的給據郵件的損失除外;(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三)寄件人、收件人的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