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公證嗎(二手房買賣合同不公證有效嗎)
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否公證
可以進行公證,買賣雙方共同向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賣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證、護照、軍官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結婚證等。買方需要提供身份證、護照、軍官證、戶口本等。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能親自到場委托他人辦理的還必須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如果交易房產是多人共有的,則賣方應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場。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應注意哪些要點
1、房屋基本概況
如房屋坐落、房號、所有權證號、結構、總層數、所在樓層、建筑面積、使用面積、設計用途、共有權人、土地情況、租賃情況、抵押情況、使用年限等。
只有詳細了解房屋的各方面情況,尤其是以前容易忽略的租賃情況、抵押情況等,才能避免交易后發現房屋已經出租,而承租方不配合的情況出現,也避免所交易的房屋屬于抵押資產的情況。
2、房屋成交價格中所包含的具體內容
比如常規的成交價實際上是按套轉讓價,不僅僅包括房子本身,還包括房屋的附屬設施、設備、物品等,這樣才能避免交房時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3、房款的支付方式
常規的支付方式一般分為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抵押貸款這三種方式。要明確約定支付金額、支付時間、支付條件、余款支付時間、甲方提供貸款資料、時間等內容。
需要特別注意:
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綜合衡量付款能力和貸款能力,避免因為后期付款或貸款問題而違約。尤其是選用貸款方式的購房人,可以先自行到銀行打印自己的誠信記錄。如果誠信記錄中有不少的不良記錄,就需要考慮下銀行能否批貸,以及貸款額度的問題。
4、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要約定清楚逾期付款后該如何處理,違約金的具體比例或者金額,避免因為約定不清,而產生雙方因房款無法及時支付、貸款無法按時辦理等問題引起的糾紛。
5、房屋交付
對于買房人而言,交房是實現購房目的的兩大核心之一,是重中之重。合同中必須明確約定交房時間、交房方式、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等。
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否公證處公證
民法典規定,二手房買賣合同可以在公證處公證,不過這不是必要的事情,雙方可以根據需求進行決定,是屬于自愿的民事法律行為,所以買賣二手房時,要不要進行公證,由當事人自愿協商確定。
購房合同公證流程是什么
一、當事人需提供的材料
1、當事人身份證明。如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護照、(港澳臺僑胞)回鄉證等,港澳辦、臺辦或僑辦出具的身份證明。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或國有土地使用證,期房)。
2、內(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期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期房)。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現房)。內(外)銷商品預(出)售合同(商品房第一次交易)或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交易)。
3、國家機關、團體、國有企業應提供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購房的書面證明,事業單位需提供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購房的書面證明,集體企業應提供職工代表大會同意購房的決議,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應提供董事會同意購房的決議。
4、付款賃證(如已付款)。前手購房合同、契稅憑證(二手房)。其他應提供的材料。
二、公證程序
1、申請與受理:合同當事人向公證機關提出辦理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申請書,提供有關材料。公證機關要據當事人的申請作出是否接受辦理的決定。審查:公證機關(公證員)對當事人進行詢問,審查相關材料,進行其他相關調查,審查公證對象的真實性、合法性。
2、出具公證文書:公證上機關根據審查結果,決定是否出具公證書。公證書包括以下內容:當事人基本情況、公證證詞、公證員簽名、公證機關(公證處)蓋章、出證日期。
二手房買賣合同必須要公證嗎
法律分析:二手房買賣合同不是必須要公證的,是否公證需要雙方協商決定,法律沒有強制要求。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后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第八條 房地產轉讓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
(三)房地產座落位置、面積、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
(六)成交價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間;
(八)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公證嗎
如果當時能過戶的話,完全不需要去公證。如果當時不能過戶,可以去公證下。
買方:所有產權人與配偶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如果有未成年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帶上孩子的出生證明和戶口本以及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代簽。
賣方:所有產權人與配偶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購房合同或購房時間證明、房屋產權證,如果有未成年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帶上孩子的出生證明和戶口本以及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代簽。
二手房買賣的公證分委托公證、合同公證或財產公證,現行的二手房交易都不需要公證的,二手房是以產權過戶為權利的轉移和生效,公證的意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