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離婚協議能在外地民政局補辦嗎(補辦離婚協議需要兩個人一起么)
異地怎么補辦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丟了是可以補辦的。只要拿著結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檔案調出來之后,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的,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復印一份并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一、離婚協議丟失怎么補辦?
需要帶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復印一份并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夫妻辦理離婚協議時,需要向民政局提交離婚協議書,該離婚協議書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歸檔。復印一份并加蓋公章就與原件一樣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二、離婚協議能補辦嗎
離婚協議能補辦。如果一方離婚協議書丟了,可以到民政局補辦。夫妻雙方在協議辦理離婚協議時,可以向民政局提交離婚協議書。雙方也可以帶上離婚證、戶口簿,可以向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看離婚檔案。經過申請后,可以辦理離婚登記時并將離婚協議復印件加蓋公章來辦理。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基于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訂的關于解除婚姻關系相關事宜的經過婚姻登記機關或者法院認可的書面協議。
三、離婚協議能不能補辦
離婚協議可以補辦。補辦離婚協議的方法:
1、帶上自己的離婚證和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
2、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
3、工作人員會根據自己的申請調出檔案,復印一份民政局的離婚協議,并加蓋公章。
當事人遺失或者損毀結婚證、離婚證的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補辦離婚協議可不可以在外地民政局補辦
在我國 離婚證 丟失,可以向戶口所在地 婚姻登記 機關或者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補領,不能異地補辦,補領時需提交相關材料,補辦的時間一般為1-3個工作日。 我國內地居民補 辦離婚證 需要準備的證件: 1、戶口簿; 2、 身份證 和 離婚登記 檔案; 3、《申請補領婚姻證登記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根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17條規定: 結婚證 、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離婚協議書丟了,可以異地補辦
北京專業婚姻律師溫馨提示:離婚協議丟失是可以補辦的,但是只能到原發證機關進行補辦。拿著離婚證和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檔案調出來,根據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復印一份并加蓋公章即可。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判決書丟失可以異地補辦嗎
異地是不能補辦的。只能回到當初判決離婚的人民法院要求調取當時開庭的案卷材料。目前我國只有兩種離婚方式,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夫妻針對離婚問題、子女撫養問題、財產分割問題及債務問題等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一起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但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還規定了一個30天的離婚“冷靜期”,
現在夫妻雙方先要去民政局進行申請。30天后,若雙方都沒有反悔,再一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訴訟離婚就是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經過立案,開庭審理,最后拿到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相較于協議離婚,訴訟離婚更多的解決夫妻間有爭議的問題,如是否離婚、財產分割多少、子女撫養權歸誰或債務該如何承擔等問題。因此,如果夫妻對于上述問題產生分歧,且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那么就需要采取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
需要注意的是,作為男方,訴權是受到部分限制的。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起訴離婚。最后,依據我國第一千零八十條之規定,只有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也就是說在沒有完成離婚登記的離婚協議是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異地怎么補辦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丟了補辦的辦法是,拿著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檔案調出來之后,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復印一份并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離婚協議可以補辦。補辦離婚協議的方法:
1、帶上自己的離婚證和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
2、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
3、工作人員會根據自己的申請調出檔案,復印一份民政局的離婚協議,并加蓋公章。
離婚協議書有以下作用:
1、離婚協議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
2、離婚協議是夫妻處理財產問題以及子女撫養等問題的憑證;
3、離婚協議是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真實意思表示。
綜上所述,需要帶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復印一份并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補辦離婚協議書需要回當地嗎
法律主觀:
是的,在夫妻 辦理協議離婚 時,需要向民政局提交 離婚協議書 ,該離婚協議書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歸檔。 離婚協議書丟失 是可以補辦的,當事人只要拿著本人的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你們的檔案調出來之后,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 辦理離婚登記 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復印一份并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四)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