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
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定罪標準
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定罪標準是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是自然人或者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行為。
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長的珍貴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長并具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文化價值的瀕危、稀有植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條 【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制品罪】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三百四十五條 【盜伐林木罪】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濫伐林木罪】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司法解釋
法律分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行為。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珍貴樹木”,包括由省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部門確定的具有重大歷史紀念意義、科學研究價值或者年代久遠的古樹名木,國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貴樹木以及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的樹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條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關于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于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規定的“珍貴樹木”,包括由省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部門確定的具有重大歷史紀念意義、科學研究價值或者年代久遠的古樹名木,國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貴樹木以及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的樹木。
構成非法加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一般會怎么判
法律分析:
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刑規定是怎樣的
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刑規定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 【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制品罪】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非法運輸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制品罪刑法的量刑標準是怎么樣的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 單位犯本節第三百三十八條至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 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關于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于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規定的“珍貴樹木”,包括由省級 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部門確定的具有重大歷史紀念意義、科 學研究價值或者年代久遠的古樹名木,國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貴樹 木以及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的樹木。
《關于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于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為“情節嚴重”:
(一)非法采伐珍貴樹木二株以上或者毀壞珍貴樹木致使珍貴樹 木死亡三株以上的;
(二)非法采伐珍貴樹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為首組織、策劃、指揮非法采伐或者毀壞珍貴樹木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關于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于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盜伐、濫伐珍貴樹木,同時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 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關于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于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 單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 之罪,定罪量刑標準按照本解釋的規定執行。
《關于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于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本解釋規定的林木數量以立木蓄積計算,計算方法為:原木材積除以該樹種的出材率。
本解釋所稱“幼樹”,是指胸徑五厘米以下的樹木。
濫伐林木的數量,應在伐區調查設計允許的誤差額以上計算。
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的司法解釋為:
自然人或者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行為。
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第十二條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監視、監測環境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生長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生長的影響,并采取措施,維護和改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生長條件。由于環境影響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生長造成危害時,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其他有關部門調查并依法處理。第十一條 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物種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域,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自然保護區;在其他區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保護點或者設立保護標志。
禁止破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保護點的保護設施和保護標志。第九條 國家保護野生植物及其生長環境。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壞其生長環境。第十條 野生植物分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植物。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分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和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由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國務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商國務院環境保護、建設等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公布。
地方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是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以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保護的野生植物。地方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報國務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條 【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制品罪】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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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制品罪如何處罰
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制品要根據情節嚴重程度進行處罰,具體如下:
1、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2、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制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林業管理制度,包括林木區域、分布、林木種植、林木樹種規劃、林木采伐等各項林業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森林法的規定,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行為;
3、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
4、主觀要件: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過失不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
【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